长春市第六医院疫情期间门诊及住院告知书
为进一步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,内防反弹”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,全力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通知文件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最新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一、长春市第六医院是精神专科医院,无发热门诊,请发热患者首先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
二、我院门诊推行分时段预约检查、分时段就诊,凭身份证实名制预约挂号就诊,原则上限一名家人陪同就诊,候诊区等待的患者应间隔就坐,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。
三、我院严格执行门诊的预检分诊管理,所有进入医院各楼宇单患者和家属必须规范佩戴口罩,所有人员都要注册“行程码”,一人一码,人人在预检分诊入口测量体温,人人扫码,只有体温正常,扫码为绿码者方可进入医院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国外返回人员请您自觉隔离14天-28天后再来就诊(此类患者请提前告知流行病学史)。
四、非急诊患者采取预约住院,入院前患者必须排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住院治疗。患者持外院检查结果的,需提供7日内同级别机构的检查结果。
五、急诊患者采取单间收容,待病情平稳后,立即完成核酸检测。检测结果为阴性的,可以进入普通病房收治。
六、医院实施疫情期间办理住院前必须进行新冠肺炎筛查的流程。具体流程如下:
(1)患者办理住院必须经过门诊就诊环节,请患者及家属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您的流行病学史。
(2)每名住院患者仅限一名固定的陪护者,住院治疗患者及陪护人员(除四类人群外)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,检查结果为阴性方可入院。
(3)四类人群办理入院前除上述检查外,须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、新冠病毒抗体检测(IgM、IgG),检查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住院。四类人群包括: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、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例、发热症状患者、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。
(4)“三无”病人门诊需完成血常规、肺CT平扫 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、新冠抗体检测,四项结果均无异常方可办理住院。
(5)我院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对预约住院病人进行核酸检测。
七、我院住院病区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,实行“一患一陪护”制度。陪护者不得更换,陪护者必须同时出示您的身份证和陪护证方可进入病区。患者和陪护者在病区内必须做好防护,佩戴口罩、勤通风、做好手卫生,自觉接受护士为您的每日两次测温。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。在院期间不得串换病房,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。
八、医院实行疫情期间严禁探视患者制度,提倡手机视频探视。
九、所有快递、外卖等送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。
十、任何患者和陪护者不得瞒报流行病学史及发热病史,如遇瞒报将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遇紧急情况患者及家属必须配合医务人员现场统一指挥。
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,衷心祝您身体健康,阖家幸福!
长春市第六医院
2020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