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4日起,长春市第六医院恢复心理门诊并采用预约挂号制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根据国卫办医函〔2020〕141号关于《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,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》,长春市第六医院自2020年3月4日开始恢复心理门诊,心理门诊采用预约挂号制,取消现场挂号。
疫情期间就诊注意事项
一、就诊前请使用电子健康卡提前预约;
二、就诊时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并听从医生安排,要求只允许一名家属陪同。
三、在预检分诊处主动接受测温并回答以下问题:
流行病学信息(14天内):
1.是否有外省或者境外旅行或居住史;
2.接触过上述地区,并伴有发热或有咳嗽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3.与确诊病例接触史;
4.来自聚集性发病地区(在小范围,如一个家庭、一个工地、一个单位等,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)。
临床表现:
1.有发热和/或咳嗽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等呼吸道症状;
2.近期进行血常规提示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,淋巴细胞计数减少;
3.肺CT检查提示病毒性肺炎影像学征象。
如果您有以上流行病学史和/或临床表现,请自觉在家隔离14天或就诊于发热定点医院。本次就诊限于吉林省内及省外到达吉林之日起(提供依据),隔离14天以上的患者,并只接诊预约患者。
预约挂号流程(只支持自费患者):
一、个人信息绑定:
1、扫描二维码关注“长春市第六医院”微信公众号——进入公众号
2、点击“智慧医院”进入个人中心
3、点击“允许”授权
4、手动输入个人信息,填入获得的验证码,或选择“一键授权,已有健康卡用户直接绑定”,完成“申请注册”。
二、预约挂号:
1、进入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“智慧医院”进入预约挂号
2、按科室、按时间、按医生或搜索选择信息进行预约挂号
3、选择“是否复诊”完成缴费,预约成功
4、就诊时请按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医院,在挂号室“补打就诊信息凭单”窗口,凭身份信息及“就诊信息凭单”到诊室就诊
第一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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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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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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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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